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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计划3年实现160万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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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微信扫一扫 2009-01-18 09:50 {{clickNum}}

 为应对金融危机造成的就业困难,江苏省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实现新增23万劳动者创业并带动社会就业160万人的目标。该省《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也于日前出台,主要措施是降低创业门槛、减免相关税费、实行社保补贴、强化资金支持等。

  《意见》指出,凡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申请企业登记时,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对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出资达3万元即可登记;投资其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资金,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登记在册的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中专(技)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对个体经营的自我雇佣者,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税费减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其应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各类自主创业实体(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可按符合社会保险补贴要求的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据悉,江苏省还在就业资金中统筹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增加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反担保门槛;对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技)毕业生和进城创业被征地农民个人创业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提高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对进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初次创业人员或实体,生产或服务运营正常的,可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租金补贴或优惠。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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