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谨防企业“调包”需注意维权
招聘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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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招聘行政文职人员1名,月薪1500元-2000元,包吃住,解决户口问题。”当大四学生小赵看到这则招聘广告,满怀期待地投递简历时,怎么也想不到实际工作竟是和“行政文员”风马牛不相及的“销售员”。天津市法律专家明确表示,招聘方“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已经构成欺诈,求职者如遇到招聘名不副实的现象,可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求职陷阱
1、“文员”诱饵意在“钓鱼”
进入11月,各高校招聘会接踵而至,毕业生开始四处投递简历,期待尽快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对于一些急于求职的人来说,收入稳定、对工作经验要求不高的“文员”“行政助理”等职位颇具诱惑。天津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大四学生小赵前不久向一家公司招聘的“行政文员”一职投递了简历。当他兴致勃勃地赶到公司面试时,却被告知:“我们只招销售人员,薪金每月700元,不包吃住,不解决户口。”
小赵气愤地告诉记者,这家公司的招聘海报上称招聘行政文员、秘书、财务会计、销售等人员,当他递交简历要应聘“行政文员”时,负责人问他愿不愿意干销售,当时他还不以为意。等到面试时小赵才知道,该公司只招销售人员,挂出那么多职务只为收到更多的简历。
2、打着招聘旗号实则招生
在本市近期举办的招聘会上,记者发现,不少用人单位打着招聘的旗号,实则却是在招生。本市一教育咨询公司招聘时明确规定:“通过招聘的人先自费在公司下属的学校学习1-2年,获得毕业证后进入公司上班。”“月薪20000元,一周工作5天,工作轻松,主要负责外国儿童的汉语辅导。”当记者表示对该职位有兴趣时,这家机构的招聘负责人马上要求记者填写一张申请表,并提示要先经过3个月的语言培训,缴纳一定的学费,才可胜任“外国儿童家教”一职。
各方观点
1、高校指导中心:校园招聘相对安全
针对此类问题,记者咨询了天津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王老师。她表示,学校在公司来招聘前都会要求公司传真营业执照、办厂资质等核心信息,对公司的产品也会作相关了解,确保信息准确,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招聘环境。但只通过校园招聘获取就业信息的学生并不多,更多的学生借助于网络或中介获取信息。她提醒学生选择企业一定要慎重,尽量将信息核实准确,对于一些重要的个人信息,要考虑清楚再填写。
2、法律专家:招聘名不副实构成欺诈
本市洪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勇认为,招聘职位与实际工作内容明显不符构成欺诈,求职者如遇到“招聘欺诈”现象,可及时向本市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另外,企业借招聘的噱头收取“培训费”“服装费”等费用是被明令禁止的,求职者应拒绝支付。
3、劳动部门:应聘时勿掉进文字陷阱
北方人才市场的专家表示,一些企业在公布招聘启事时,会在一些关键内容上用模糊的言辞进行表述。比如一些招聘单位在招聘“行政文员”时,会在工作内容上说明负责“内勤”或“外勤”,求职者在求职前期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招聘方的相关信息以及进入该单位后的主要工作内容。此外,面试是双方互相考查的过程,求职者应对应聘的职位进行充分了解,以防上岗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的有出入,使自己陷入困境。
求职陷阱
1、“文员”诱饵意在“钓鱼”
进入11月,各高校招聘会接踵而至,毕业生开始四处投递简历,期待尽快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对于一些急于求职的人来说,收入稳定、对工作经验要求不高的“文员”“行政助理”等职位颇具诱惑。天津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大四学生小赵前不久向一家公司招聘的“行政文员”一职投递了简历。当他兴致勃勃地赶到公司面试时,却被告知:“我们只招销售人员,薪金每月700元,不包吃住,不解决户口。”
小赵气愤地告诉记者,这家公司的招聘海报上称招聘行政文员、秘书、财务会计、销售等人员,当他递交简历要应聘“行政文员”时,负责人问他愿不愿意干销售,当时他还不以为意。等到面试时小赵才知道,该公司只招销售人员,挂出那么多职务只为收到更多的简历。
2、打着招聘旗号实则招生
在本市近期举办的招聘会上,记者发现,不少用人单位打着招聘的旗号,实则却是在招生。本市一教育咨询公司招聘时明确规定:“通过招聘的人先自费在公司下属的学校学习1-2年,获得毕业证后进入公司上班。”“月薪20000元,一周工作5天,工作轻松,主要负责外国儿童的汉语辅导。”当记者表示对该职位有兴趣时,这家机构的招聘负责人马上要求记者填写一张申请表,并提示要先经过3个月的语言培训,缴纳一定的学费,才可胜任“外国儿童家教”一职。
各方观点
1、高校指导中心:校园招聘相对安全
针对此类问题,记者咨询了天津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王老师。她表示,学校在公司来招聘前都会要求公司传真营业执照、办厂资质等核心信息,对公司的产品也会作相关了解,确保信息准确,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招聘环境。但只通过校园招聘获取就业信息的学生并不多,更多的学生借助于网络或中介获取信息。她提醒学生选择企业一定要慎重,尽量将信息核实准确,对于一些重要的个人信息,要考虑清楚再填写。
2、法律专家:招聘名不副实构成欺诈
本市洪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勇认为,招聘职位与实际工作内容明显不符构成欺诈,求职者如遇到“招聘欺诈”现象,可及时向本市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另外,企业借招聘的噱头收取“培训费”“服装费”等费用是被明令禁止的,求职者应拒绝支付。
3、劳动部门:应聘时勿掉进文字陷阱
北方人才市场的专家表示,一些企业在公布招聘启事时,会在一些关键内容上用模糊的言辞进行表述。比如一些招聘单位在招聘“行政文员”时,会在工作内容上说明负责“内勤”或“外勤”,求职者在求职前期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招聘方的相关信息以及进入该单位后的主要工作内容。此外,面试是双方互相考查的过程,求职者应对应聘的职位进行充分了解,以防上岗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的有出入,使自己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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