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和饭店较真<菜单图片与实际菜品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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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饭店吃饭先点菜,菜单上的美食照片你信几分?昨天中午,偏偏就有一位市民跟菜单上的图片较起了真。
趁着周末,吴先生邀了几位好友到楚街上的一家饭店里小聚。点菜时看菜谱上的菜品图片很精美,他便按菜谱点了菜。但是,当菜端上来的时候,却令他大跌眼镜——菜谱上的回锅肉是红白相间,配上红辣椒和青辣椒,让人眼馋,而实际菜品上桌后,肉颜色变成黑色,辅料的颜色也变成暗绿色;菜谱上的尖椒老豆腐是豆腐片搭配青椒和红椒,视觉效果很好,实际菜品中的豆腐黄焦焦的,块头又小,看上去根本没食欲;菜谱上的菜都搭配了雕花,看上去十分光鲜,而实物却非常暗淡。
“出锅的菜跟菜谱上的菜相差太多,令人没有食欲。”吴先生表示,菜谱跟实物可以有一定差距,但若两者的差别太大了,就让人感觉心里很不舒服。吴先生认为,这是该饭店欺骗了消费者,他便找到该店店长理论。而该店店长称,实物跟菜谱肯定有差距,并且在菜谱的右下方都写了,以实物为准,图片仅供参考,因此饭店不承担责任,顶多打个8.8折。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饭店的刘店长。“菜谱跟实物有一点差距是很正常的,况且每个餐厅都是这样。”刘店长告诉记者,菜谱在制作过程中,为了达到美感,是按照颜色最好等方式来体现的,一般要在菜品制作好后,先给菜品“化妆”,表面涂抹上一层光亮油后再照相,这样照出来才更光鲜,因此会跟实物有一定差距。此外,菜谱上也写清楚了,点菜以实物为准,样菜只作参考,因此,店里并没有欺诈行为。
究竟是顾客太斤斤计较,还是实物与照片差距太大,令人难以接受?记着咨询了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律师认为,饭店的做法属于欺诈行为。“从《合同法》角度来说,餐馆的菜单属于要约,顾客按照该菜单点菜属于承诺,从而餐馆和顾客之间形成消费的合同关系。那么餐馆的要约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否则餐馆就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张律师表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说,顾客到餐馆消费,餐馆的菜单是一种广告行为,如果餐馆的菜品和菜单上的照片不符,餐馆属于用虚假广告故意诱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选择,是一种欺诈行为,消费者应当得到双倍赔偿。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及时取证,将菜单和菜品照相保留。然后先和餐馆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