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领导用暖流拥抱每一个返乡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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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全省将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面向农村新成长劳动力、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展开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延长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规范补贴程序,完善资金管理。
据介绍,为了推进农民就业创业,宿迁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关于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意见》,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还联合下发《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将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纳入城镇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对城乡劳动者申请个体工商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登记,不受出资额限制;增加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今年全市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增加2300万元,并将返乡农民工纳入扶持范围;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今年全市各级财政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2亿元,专项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等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补贴;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对招用“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被征地农民等就业困难对象,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贴,对政府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2万元的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初次成功创业的,按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给予每人500元的培训补贴和全额鉴定补贴,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据统计,去年提前返乡的农民工8.2万人,现已实现就业5万人,参加培训2.3万人。今年,省市县财政将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一般劳动力人均300元,贫困劳动力人均500元,培训重点向技术含量高、市场需求旺、就业前景好的技术工种和就业准入工种倾斜。同时针对农村不同群体,分别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组织参加1到6个月的实用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单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组织参加6至12个月的专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初、中级职业技能;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促进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