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原创2021-01-09 11:20 {{clickNum}}
春节假期临近,将迎来人群流动、聚集高峰,疫情防控面临更大考验。为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
1. 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就地过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就地过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不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春节期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离开本市的,要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2. 鼓励企业员工在工作地休假。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各企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
3. 抓好学校疫情防控。教育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分批次有序做好师生员工寒假离校、春季开学返校工作,寒假期间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高校要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员工寒假生活,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台账。落实寒假期间师生健康状况日报制度,做好开学前14天健康监测。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校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二、减少人员聚集
4.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对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单场50人以上),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会议主办方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属地县(区)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备案,并严格落实防控各项措施。
5. 减少聚会联欢活动。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不举办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不举办各类室内体育赛事、演唱会、线下展销促销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报属地县(区)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备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减少聚餐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者尽量不参加。
6. 加强节日期间商超管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管理,引导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7. 严格文娱场所限流措施。景区、演出场所、网吧、歌舞游艺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浴室、澡堂等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旅游景区要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查验,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
三、守好医疗机构防线
8. 加强医院管理。强化入口管理,进院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测温和查验“健康码”,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全面落实“应检尽检”。严格执行预检分诊,规范发热患者诊疗。非必要不探视、不陪护,如确需探视陪护,相关人员要做好防护,探视陪护及住院病人要进行核酸检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后要立即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并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9. 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饮食卫生、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时,自觉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
10. 严防病毒由物传人。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节日商品,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商品。出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开人流高峰,缩短停留时间,回家后及时清洁双手。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坚持科学加工和烹饪食用。公众在收发邮件快递前后,要做好个人防护,邮件快递外包装尽量不要带进起居室,并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理完邮件快递后立即洗手。
11.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时,不要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自觉避免接触他人,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加强重点环节防控
12. 优化交通管控服务。交通站场要加强客流班次调控,推广“无接触”售检票服务,严格落实交通站场、交通工具工作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制度,严禁交通站场外载客带客。交通站场要在入口和出口处及时公布、更新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有序分流出站旅客,对进出站场旅客开展体温检测、“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查验,督促站场内所有人员规范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13.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公共场所要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加强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倡导非接触扫码付费,落实从业人员戴口罩、穿工作服、手消毒等防疫措施。餐饮场所要严格餐具和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消毒,推荐使用公筷公勺。精神病院、福利院、监所等重点场所节日期间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确需进出的外来人员要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依据。
14. 坚持“人物同防”。各地要对进入本辖区范围内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做到“逢进必检”;对国产冷链食品、市场上流通的进口货物每周开展一次抽样检测;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人员“应检尽检”,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加强宣传科普引导
15. 开展防控健康教育。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推送防疫提示,引导群众提高健康素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各类公共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每天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
七、守住疫情防控网底
16. 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到“五有”: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一网格”: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八、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准备
17. 加强值班值守。各地各部门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保持战时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确保对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有效处置。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私自顶岗值班等现象。
18. 做好聚集性疫情防控准备与处置。各地政府组织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准备,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两节”期间医疗服务,做好院感防控。发现疫情后立即按照相关预案方案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调度,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疫情。
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